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争取用3个月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对重点区域、重点公共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房屋倒塌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紧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精准摸排,突出酒吧、餐饮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所有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以及生活经营仓储等“三合一”混用居民自建房的排查,2022年7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公共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改扩建自建房的排查。
各地要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整治台账,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实行销号管理。2022年8月底前完成对排查出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整治,采取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管控措施,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确保危房不住人、不经营、不使用,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要依法依规严格控制增量。城区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农村新建居民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
在自建房排查整治过程中,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排查不实、数据不真、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公开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