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长市对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事项项目,不涉及消防特殊建设工程与人员密集场所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为深入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日前,安徽省天长市出台《天长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办法》,对全市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事项项目,不涉及消防特殊建设工程与人员密集场所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该模式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开工前的审批服务流程整合为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两个主要阶段。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作出相关承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发放施工登记意见函,项目即可开工。
在具体审批服务流程上,实现三个突破: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供审批前期服务,推进数据共享。二是实行“以函代证”,即建设单位依据前期工作意见函即可开展设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以规划预审同意函临时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施工登记意见函临时代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推行信用承诺,即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与消防设计质量作出承诺,承诺按照图审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已具备开工条件,申请单位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审批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函。
近年来,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牵头单位,严格按照“一码运转,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要求,实行集中受理,过程分办,综合协调,统一反馈,全程监管,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事项全部实行电子化审批。